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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傢俱的時代背景和製造地區

明式傢俱的時代背景和製造地區

“明式傢俱”一詞,有廣、狹二義。其廣義不僅包括凡是製作於明代的傢俱,也不論是一般雜木制的、民間日用的,還是貴重木材、精雕細刻的,皆可歸入;就是近現代製品,只要具有明式風格,均可稱為明式傢俱。其狹義則指明至清前期材美工良、造型優美的傢俱。這一時期,尤其是從明代嘉靖、萬曆到清代康熙、雍正這二百多年間的製品,不論從數量來看,還是從藝術價值來看,稱之為傳統傢俱的黃金時代是當之無愧的。本書範圍只限於後者,即狹義的明式傢俱。

關於明代早期傢俱的文獻和實物,今知之甚少。《格古要論》載:“洪武初,抄沒蘇人沈萬三家條凳、桌椅,螺鈿、剔紅最妙。”可以視為考究木制和髹飾傢俱的一條史料。沈是蘇州人,平江至遲到南宋時已是手工藝中心,這些傢俱應當就是元末明初的蘇州產品。

元末,張士誠母曹氏葬於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下距元亡僅三年。墓中發現鏡架,雖為銀制,卻完全反映了有高度雕飾的木器工藝,又為我們提供了元明之際的蘇州傢俱資料。因為張士誠據有吳中,曹氏墓就在蘇州盤門外南郊。鏡架模仿直靠背交椅形式,後背忠實地造出攢框打槽內裝雕花絛環板的式樣,不僅浮雕、透雕花紋與明式傢俱甚為接近,就是橫材兩端上翹的雲頭,也和衣架、高面盆架搭腦上的圓雕裝飾十分相似。

卒於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的朱檀,墓中發現了大量傢俱,既有用具,也有明器。用具有雲龍紋鎗金朱漆盝頂箱、高翹頭供案各一,帶吊頭的素木及朱漆石面心半桌各四具。後者腿足打窪,牙條、牙頭、棖子均有雕飾、製作較精,手法也很嫺熟。明器有攢框圍子五屏風三彎腿羅漢床,有束腰帶托泥方香幾,夾頭榫平頭案及長凳,六足矮面盆架及衣架等。值得指出的是以魯王朱檀的豪富烜赫,封地四州二十三縣之廣,墓中並未發現用硬木製造的傢俱。

有年款的明代早期硬木傢俱,尚待訪求,漆木傢俱則仍有一些傳世品,如清宮舊藏“大明宣德年制”款的一對一封書式龍紋雕填漆櫃,及現在英國的宣德款龍鳳紋剔紅供案等。它們都製作精良,髹工華美,富麗中有凝重的氣息。

此類宮廷製品,只有封建帝王朱棣(永樂帝)、朱瞻基(宣德帝)等對漆木工藝有特殊愛好,成立了像果園廠那樣的官家作坊,延致了張德剛、包亮那樣的名匠,才能製造出來。至於無款的硬木傢俱,只有憑其造型,更主要的是雕刻題材和刀法來判斷其年代。可放在這一時期的只有蓮花紋紫檀寶座、 牡丹紋開光紫檀扶手椅、透雕靈芝兔石紋擋板的鐵力案等少數幾件。但它們畢竟是傳世之物,與出自有確實年代墓葬的不同,故斷代只能說有一定的依據而已。

明前期在漆木傢俱方面有這樣的成就,和朱元璋統一中國後,採用屯田、移民、興水利等一系列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改變了元代手工業者的終身服役制為“輪班”和“住坐”制,推動了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15世紀出現的繁榮是有密切關係的。

從正統到正德的七八十年中,大小統治階級層層兼併土地,賦稅徭役日重,農民流亡,多次爆發起義。同時宦官專政,禍國日深。北方部落入侵,禦戰屢敗,明王朝陷入了內憂外患雙重危難之中。這樣的局勢,必然影響工藝生產。仍就漆器而言,刻有正統、景泰、天順、成化、弘治、正德幾朝年款的器物,幾乎沒有,到嘉靖有年款的才又多起來。我們當然不能據此就得出這段時期宮廷停止生產及置辦漆器的結論,但受到嚴重影響則是可以肯定的。木制傢俱也不例外,這一時期的實物似乎特別少,甚至少於明前期。文獻記載只在《格古要論》中見有天順時王佐後增的《異木論》,列舉了紫檀、烏木、骰枸楠、癭木、花梨木、鐵梨木、香楠木等,可看出當時對名貴木材的重視和要求。至於實物,還是把希望寄託在有年款傢俱或有年代墓葬傢俱的發現。否則將有待我們斷代知識的提高或突破,把這時期傳世的無款傢俱甄別辨認清楚,才能使材料逐漸豐富起來。

自嘉靖以後,儘管統治階級更為腐朽,政治愈加黑暗,商品經濟卻有較大的發展,並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這時期的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水準有所提高,工匠獲得更多的自由,從業人數增加,商品大量增多,貨幣廣泛流通,海禁開放後,對外貿易頻繁,它們都是促進商品經濟發展的原因。從而使大城市日益繁榮,市鎮迅速興起,尤以江南和南海地區最為顯著。明清之際,這兩個地區的某些城鎮能成為傢俱的重要產地,是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分不開的。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明中期以後的一百多年中,明代傢俱的質和量達到了高峰,它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城市經濟的發展。據《明史•食貨志》載,宣德時全國設有鈔關(稅收機構)的大城市,包括北京和南京在內共有三十三個。明中葉以後,不僅又有二三十個市鎮上升到大城市行列,原來的大城市也更加繁榮。以南京為例,萬曆以後,商業興旺,人口大增。謝肇淛《五雜俎》稱:“金陵街道寬廣,雖九軌可容。近來生齒漸繁,居民日密,稍稍侵官道以為廛肆。”再就江南一帶新興市鎮而言,《烏青鎮志》記載:“烏鎮與桐鄉之青鎮,東西相望。升平既久,戶口日繁。十裡以內,居民相接,煙火萬家,……地大戶繁,百工之屬,無所不備。”以絲織為中心行業,且是貨物集散地的震澤、平望、雙楊、嚴墓、檀丘、梅堰等鎮,到嘉、萬年間,居民和商業比過去都數倍或十倍地增長。地方誌雖沒有提到當時當地的傢俱製造業,但傢俱既然是人民的必需品,它必然和其他手工業一樣有很大的發展。

明代後期,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貨幣交易日益盛行,銀兩的價值也愈高。加上過去實行的“輪班”和“住坐”制,工匠以逃亡來反抗,迫使封建主不得不放棄限制人身自由的榨取方式。逐步准許工匠以銀代役。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全國工匠已一律繳銀,代替服役。這一改革,使工匠獲得更多的人身和工作自由,提高了他們勞動生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他們的產品可以自由拿到市場上出售,也可以承攬顧主的加工定貨。以銀代役這一改革,對當時各種手工業生產,都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自隆慶初年(1567年)開始,明政權為了緩和財政危機,開闢稅源,採用開放“海禁”的辦法。周起元《東西洋考》序說:“我穆廟(指隆慶帝朱載垕)時除販夷之律,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所謂“除販夷之律”,就是開放海禁,允許私人海外貿易。開放海禁直接促進了傢俱生產,因南洋各地,盛產各種貴重木材。無可置疑,明清硬木傢俱,有很大一部分是用進口木材造成的。硬木傢俱製成後,又成了重要的出口商品。它和瓷器、漆器等一樣,都是我國傳統的外銷商品,對銷往國的工藝品也產生顯著的影響。有嘉靖年款的漆木傢俱可舉出小箱、官皮箱、盒等多件。隆慶年款木制傢俱有雕雲龍紋的圓角櫃。

萬曆時期制有年款的箱、櫃、桌、案等漆木傢俱為數更多。故宮藏品中有旋轉抽屜的描金藥櫃和蜔沙地描金龍紋架格,都是廣為人知的精品。說明這一時期宮廷的傢俱製造比以前有較大的發展。萬歷時太監劉若愚的《酌中志》開列御用監的職掌是:“凡御前所用圍屏、擺設、器具、皆取辦焉,有佛作等作。凡御前安設硬木床、桌、櫃、閣及象牙、花梨、白檀、紫檀、烏木、雞翅木、雙陸、棋子、骨牌、梳櫳、螺鈿、填漆、雕漆、盤匣、扇柄等件,皆造辦之。”明何士晉匯輯的《工部廠庫須知》卷九記載了萬曆十二年宮中傳造龍床等四十張的工料價格:“御用監成造鋪宮龍床。查萬曆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御前傳出紅殼面揭帖一本,傳造龍鳳拔步床、一字床、四柱帳架床、梳背坐床各十張,地平、禦踏等俱全,合用物料,除會有鷹平木一千三百根外,其召買六項,計銀三萬一千九百二十六兩,工匠銀六百七十五兩五錢。此系特旨傳造,固難拘常例。然以四十張之床,費至三萬余金,亦已濫矣!”御用監的設置雖不自萬歷時始,但以上兩條至少比較具體地記述了明晚期宮廷傢俱的品種、用材及工、料費用等。《酌中志》還有關於明熹宗(朱由校)的記載,稱其性巧多藝能,善木工營造,“自操斧鋸鑿削,即巧工不能及也。又好油漆匠,凡手使器具,皆御用監、內官監辦用。”上文只能說明帝王愛好宮屋器用到了成癖的程度,否則四體不勤、好逸惡勞的統治者,是不會親自去參加勞動操作的。

上有所好,下必有甚者。劉若愚對晚期太監的傢俱使用,也有一段生動的描寫:“大抵天啟年間,內臣更奢侈爭勝。凡生前之桌、椅、床、櫃、轎乘、馬鞍,以至日用盤盒器具,及身後之棺槨,皆不憚工費,務求美麗,”又“萬曆、天啟年間所興之床,極其蠢重,十余人方能移,皆聽匠人杜撰極俗樣式,為耗騙之資。不三四年,又複目為老樣子不新奇也。”欲知當時宮廷以外達官貴人的傢俱陳設,可以看一看《天水冰山錄》,它是1565年嚴世蕃獲罪後的一本抄家賬。中有大理石及金漆等屏風389件,大理石、螺鈿等各樣床657張,桌椅、櫥櫃、杌凳、幾架、腳凳等共7444件。嚴嵩父子當然是吸盡人民膏髓、一代最大的貪官權相,家業大、器用多是必然的。但上列數字也足夠令人驚愕了!

張岱《陶庵夢憶》卷六《仲叔古董》條:“葆生叔少從渭陽遊,遂精賞鑒。……癸卯道淮上,有鐵梨木天然幾,長丈六、闊三尺,滑澤堅潤,非常理。淮撫李三才百五十金不能得,仲叔以二百金得之,解維遽去。淮撫大恚怒,差兵躡之,不及而返。”亦可知當時官員對硬木傢俱之愛好。

在晚明文人的著述中也可以從另外一個側面看到傢俱的發展和使用。萬歷時屠隆《考槃餘事•起居器服箋 》列舉了傢俱數件。高濂《遵生八箋•起居安樂箋》有類似的敘述。而長洲文震亨《長物志》的記述更詳,比屠隆又增列了天然幾、書桌、壁桌、方桌、台幾、椅、杌、凳、交床、櫥、架、佛櫥、佛桌、床、箱、屏等十多種。

明人積習,喜歡互相抄襲。三者孰因,姑勿究論,僅起居器用,各書都津津樂道,足見一時的風尚。內容最多的《長物志》,不妨看作是晚明江南文人列舉傢俱品種,兼及使用、鑒賞和帶有理論性的一篇文字。沈春津《長物志》序:“幾榻有度,器具有式,位置有定,貴其精而便,簡而裁,巧而自然也。”室內傢俱陳設的旨趣,在這幾句話中闡發得很清楚了。這和達官豪紳,利用傢俱來炫奇鬥富,氣氛與格調又是大不相同的。

還有萬歷時戈汕著的《蝶幾譜》,詳述可用特製的十三具三角形幾,錯綜變化,擺出一百多個式樣來,相信是由更早的燕幾演變而成的。它等於大型的七巧板,好事文人已經把傢俱的使用發展成為一種傢俱遊戲了。

與文人著作大異的是工匠們的作法手冊——《魯班經》。它的早期刻本《魯班營造正式》,只有木結構建築造法,無一語道及傢俱。到了萬曆增編本《魯班經匠家鏡》,才加入有關傢俱的條款五十二則,

並附圖式。這也足以說明到此時傢俱的需要量大增,要求傳授傢俱造法的人也多起來。匠師們遂根據社會的需要作了這次增補。

上海盧灣潘允征墓和蘇州虎丘王錫爵墓都發現了大批傢俱明器。潘死于萬曆十七年(1589年),王錫爵葬于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這兩批模型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的實物。尤其是後者,明器放在棺槨上,未被擾亂,還可以看出當時室內陳置使用的狀況。潘、王二人的地位無法和明太祖十子魯王朱檀相比 ,但隨葬的傢俱明器,品質、數量競有過之而無不及,明晚期傢俱使用多於明前期,似乎從這裡也可以得到一個旁證。

這一時期的筆記最能說明傢俱發展的,可能要數範濂《雲間據目抄》中的一條:“細木傢伙,如書桌、禪椅之類,余少年曾不一見。民間止用銀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韓與顧、宋兩家公子,用細木數件,亦從吳門購之。隆、萬以來,雖奴隸快甲之家,皆用細器,而徽之小木匠,爭列肆於郡治中,即嫁妝雜器,俱屬之矣。紈袴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貴,凡床櫥幾桌,皆用花梨、癭木、烏木、相思木與黃楊木,極其貴巧,動費萬錢,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者,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裝鋪,庭蓄盆魚雜卉,內則細桌拂塵,號稱書房,竟不知皂快所讀何書也。”

這一段文字為我們提供了不少有關蘇松地區明晚期傢俱情況:

1、範濂生於嘉靖十九年(1540年),若以20歲為他的少年時期,則為嘉靖三十九年,即1560年。那時書桌、禪椅等細木傢俱,松江還很少見。民間只用銀杏木金漆方桌。

2、松江從莫廷韓(號是龍,萬曆時人)和顧、宋兩家公子開始,才從蘇州購買了幾件細木傢俱。細木傢俱可以理解為木材緻密、除銀杏木金漆方桌以外的一些品種,其中可能包括椐木(即櫸木)傢俱,當然更包括各種硬木傢俱。這裡已明確說出細木傢俱是從蘇州買來的。說到這裡,還可以引明王士性《廣志繹》中的幾句話:“姑蘇人聰慧好古,亦善仿古法為之。……又如齋頭清玩,幾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為時尚。尚古樸不尚雕鏤。即物有雕鏤,亦皆商、周、秦、漢之式。海內僻遠,皆效尤之,此亦嘉、隆、萬三朝為始盛。”所講的年代和情況,與《雲間據目抄》正合。

隆慶、萬曆以後,連奴隸快甲之輩,都用細木傢俱。豪奢之家,連櫸木都嫌不夠好,要用花梨、癭木、烏木、相思木、黃楊等材料造的床、櫥、幾、桌等價值萬錢的傢俱。

1、徽州也有小木匠,到松江來開店擺攤,出售嫁妝雜器。

2、這時連皂快家中都有所謂的書房,佈置細木器及花木盆魚等。說明此時的社會風氣已普遍講究傢俱陳設。

以上充分說明貴重傢俱在16世紀後半葉大量生產和銷售的情況。南京博物院藏的一件黃花梨夾頭榫式素牙頭鐵力面心畫案,可以為上述情況作佐證。該案的一足上端刻有篆書銘及題識。文曰:“材美而堅,工樸而妍,假爾為馮,逸我百年。萬曆乙未元日充庵叟識。”按乙未為萬曆二十三年,即西元1595年。案為蘇州老藥店雷允上家故物,用材、造型、時代、地點都與上引的一段文字吻合。蘇州地區很早以來就以手工藝品著稱,到了明晚期更是製造貴重傢俱的中心,這是可以確信無疑的事實。

清初滅明,對人民的反抗鬥爭進行了殘酷的鎮壓,經濟文化遭受了一次浩劫。但不久便認識到要鞏固政權必須改變種種不利於統治的政策。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當統一全國後,即予民生息,使生產力不僅得到恢復,而且又有很大的提高。國內商業更加繁榮,海外貿易規模擴大,手工業品的產量增加和品種更加豐富。這段時期內的傢俱,是明式傢俱繼續流行,大量製造,同時又孕育著清式傢俱的生產。

清前期的傢俱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悉依明式的矩矱法度,造型結構,全無差異,以致現在不容易判斷其確切年代是明還是清,但其中肯定有清代的製品。第二類是形式大貌仍為明式,但某些構件或局部的工藝手法出現了清式的意趣。實例如無束腰直足羅鍋棖雲紋牙頭方凳,海棠式開光坐墩,有束腰帶托泥雕花圈椅,高束腰浮雕炕桌,有束腰矮桌展腿式方桌等。類似的製品我們把它們的時代定為清前半期,是不致有大誤的。第三類是造型與裝飾和明式有顯著的變化,因而不能再稱之為明式,不過在清代傢俱中還算是出現得較早的。曾在《紫禁城》第20期刊出的雍正時美人畫中的多寶格、有束腰黑漆描金方桌等傢俱,即屬於此類。本書側重在明式,故只收第一、二兩類,不收第三類。誰是第三類傢俱的製造者?由於缺少這方面的記載,無法說得準確具體。不過當時的傢俱生產者不外乎城市和鄉鎮上的作坊及個體工匠,以及開設在城市內的較大傢俱店鋪和宮廷中的營造機構。三類傢俱中的第一類,因遵古制,各處都有可能生產,而鄉鎮比較保守,可能造得較多一些。第二類傢俱,局部出現了變化,或出於工匠自發的改革,或為了符合主顧的需求。第三類有的是造辦處匠師為了迎合帝王愛好,刻意創新的結果;有的則由於學士名流參與了設計,指揮工匠,造出了前所未有的式樣。匠師的姓名傳下來的幾乎沒有,學士名流和開創清式傢俱有關的人物,則可以舉出三人,他們是劉源、李漁和釋大汕。

關於劉源等人的傢俱設計,今後如編寫《清式傢俱》自可作較詳的闡述。這裡只簡略地談一談何以知道他們的設計有別于傳統的明式。劉源,祥符人,字伴阮,是清初的一位有多種才能的藝術家。故李笠翁稱他:“人操一技以成名,此擅百長而著譽。”他能詩、工書畫,曾為康熙禦窯設計並監燒瓷器,超越前代;又精製墨,制木器、漆器及用撥蠟法範銅鑄造等,供奉內廷,備受玄燁的重視。值得注意的是自幼與劉源有密切交往的劉廷璣寫入《在園雜誌》的幾句話:“近日所用之墨及瓷器、木器、漆器,仍遵其舊式,而總不知出自劉伴阮者。”他告訴我們伴阮在各種工藝上都有自己創制的格式,而且為後人所遵守。如果他沒有創新,也就不存在所謂出自伴阮的舊式了。

李漁,錢塘人,字笠翁,是一位戲曲家兼園林設計和室內裝飾家,在所著《笠翁偶集》中提出了關於傢俱的一些見解。他主張傢俱必須多安抽屜,造立櫃要多設隔板和抽屜。我們知道多抽屜的書案,正是清中葉才開始流行的。架格明式只有通長的分層橫板,多加隔板和抽屜,正是向清式的多寶格發展。在銅飾件方面,他也提出了不少小巧而隱蔽的設計式樣來。

釋大汕,據《蘿窗小牘》:“字石濂,東吳僧,後主廣州長壽寺。多巧思,以花梨,紫檀、點銅、佳石作椅、桌、屏、櫃、盤、盂、杯、碗諸物,往往有新意。持以餉諸當事及士大夫,無不讚賞者。”大汕曾應安南王之聘前往越南,著有《海外紀事》一書。他的出海航行也和販運硬木材料有關。在所著的《離六堂集》,書首有近似畫傳或行樂圖版畫數十幅。其中的《讀書圖》,大汕所坐的書桌是一具有束腰有托泥的長桌,除束腰外,全部雕回文,而且四面有用花牙子造成的圈口。在《臥病圖》中,大汕蜷臥在一具寶座上。寶座圍屏為三扇式,邊框內裝板滿雕細雲紋,座面下安鎪花角牙。這兩件傢俱不論造型或裝飾都已接近乾隆時期宮廷中使用的紫檀器。

由於劉源、李漁、大汕都是當時的知名人士,他們的傢俱設計自然會產生影響,改變社會上的一些傢俱面貌。尤其是劉源,供奉內廷,對造辦處的傢俱,影響更巨。到了雍、乾之際,經濟繁榮,可謂空前,而統治者的靡費奢侈亦隨之日益滋長,無休止地追求精巧新奇,纖瑣繁縟的製作,破壞了樸質簡練的優良傳統。風尚所及,使民間也受到了影響,清式傢俱逐漸形成主流,明式傢俱遂日益式微了。

明及清前期傢俱的產地也是我們應當注意的問題。如泛言一般的傢俱,產地可謂遍於全國;如言精製的傢俱,據現知的文獻和實物資料來看,有蘇州、廣州、徽州、揚州幾個地區,其中自以蘇州最為重要。有關蘇州的史料是比較多的。除前面已引的《雲間據目抄》等條外,明張瀚《松窗夢語•百工紀》還講到:“江南之侈,尤莫過於三吳。……吳制器而美,以為非美弗珍也。……四方貴吳而吳益工于器,自然包括木器傢俱。明皇甫錄《皇明紀略》在木工蒯祥條中講到:“今江南木工巧工皆出於香山。”徐翥先《香山小志•物產》稱:“香山梓人圬者居十之五六。……織工居十之三,藤工不及十之一,制藤枕、藤榻、籐椅等器。”徐為清時人,但香山各種工匠行業,明代早已如此。藤工和傢俱製作有密切的關係,因凳、椅、床、榻等都要藤工編制軟屜才能成器。蘇州地區製造的明式傢俱多為藤屜,從這裡也可以得到一個旁證。

比文獻史料更為可信的是在實地觀察到的情況。筆者晚到1979年和1980年才得到兩次去蘇州洞庭一帶調查的機會,雖因社會迭經變革,舊家故物,所剩無幾,但走訪洞庭東、西山各村鎮,每處都能看到若干件明代風格的傢俱。僅東山街一家茶館,就有夾頭榫平頭案五件之多。這裡的傢俱絕大多數已損缺不全,惟據其殘存部分,完全可以看到它們的原貌。東、西山的傢俱幾乎全部都是櫸木(即北京所謂的南榆)制的,從品種到形式,線腳到雕飾,乃至漆裡、藤屜、銅飾件等附屬用材和構件,與流傳在北京地區的大量黃花梨傢俱全無二致。南北所見實物,有的竟相似到如出一手,如東山石橋頭村民居中所見的圓角櫃,和北京魯班館見到的兩具,仿佛是同一施工圖製成的。因而使人相信它們是同一地區乃至同一作坊的製品。即使有的東、西山櫸木傢俱可能時代較晚,惟手法不變,典型俱在,只能說明明式風格在此地淵遠流長,延綿不替。我們不妨說,來到了東、西山。找到了明及清前期櫸木傢俱的根源。又因櫸木傢俱和黃花梨傢俱的手法全同,只不過是用料上的差異,所以也就找到了明及清前期黃花梨傢俱的製造之鄉。


說到這裡,有必要回答一個問題:既然在東、西山找到了櫸木和黃花梨等明及清前期傢俱的根源,為什麼當地只見大量櫸木傢俱呢?經過調查採訪,回答是這樣的:櫸木是當地生產的上等材料,過去太湖一帶多合抱大樹,本世紀初才被砍伐殆盡。這裡用櫸木做傢俱,乃就地取材,故理應多於用硬木制的傢俱。東、西山過去本有相當數量的硬木傢俱,因比櫸木價高而珍貴,容易先被賣去。1956年到蘇州,承顧公碩先生見告,舊貨商販阿龍經常從、西山收買明式傢俱運到蘇州出售,其中便有硬木傢俱。50年代,南京博物院從東、西山搜集到約一百件明及清前期傢俱,其中有硬木傢俱十來件,如雞翅木四出頭大椅、四具成堂的黃花梨扶手椅等。甚至最近,硬木傢俱在東山也未完全絕跡。1980年冬,筆者在一家飯館中看到鐵力燈掛椅;在老中醫嚴宇塵家看到雞翅木小扶手椅;在楊灣王定仙家看到黃花梨椅,只是靠背、扶手均被鋸去,僅剩下椅座而已。

介紹了東、西山傢俱之後,有必要談一談蘇州的情況。現陳設在蘇州園林的硬木傢俱,驟眼看去頗令人失望,因幾乎全部都是清式,仿佛這裡從未出現過明式傢俱。這種看法,當然是不對的。首先是城市的風尚愛好,改變得比鄉鎮快。清式傢俱風靡後,取代了明式,不僅蘇州家庭用具如此,園林陳置也不例外。又據世代在蘇州經營硬木傢俱的謝耀錫先生和蘇州文物商店黃尚志先生的介紹,蘇州過去硬木傢俱甚多,解放前後遭大量拆毀用料。由於明式的朴質無文,顯得粗笨,但便於改制它器;清式的雕工繁細,既入時人之目,又難拆出料來,故保存下來的硬木傢俱,清式多於明式。以上是蘇州的明式傢俱存世品很少的主要原因。不過,我們若留心尋找,還會有所發現。如曾陳置在西園的“千拼台”大畫案;虎丘致爽閣內的雞翅木扶手椅、黃花梨玫瑰椅等,都是明至清前期的硬木傢俱。結合上面已經述及的,蘇州人好古,幾案床榻,近皆以紫檀、花梨為尚,此亦嘉、隆、萬三朝為始盛;自嘉、萬間松江富戶從蘇州購買細木器,此風日盛;蘇州雷允上家曾藏萬曆銘黃花梨夾頭榫平頭案等,史料和實物都足以說明蘇州過去盛行生產並使用明式硬木傢俱,而且數量是很多的。

通過對蘇州地區的調查採訪,聯繫到明及清前期硬木傢俱在北京地區曾大量存在這一事實,現在得出如下的認識:明晚期到清前期,蘇州地區有相當大的作坊和相當多的工匠用硬木及櫸木製造明式傢俱。他們或承攬加工,或出售成品,主顧不同,銷路有別,貨色亦異。洞庭東、西山雖很富庶,終究是村鎮,材料以櫸木為主。某些老人還記得祖輩曾講到招延工匠住在家中造傢俱。考究的硬木傢俱,有的供應蘇州或江南其他大城市,有的出口外銷,更多的則通過漕運,遠銷直隸、北京。某些品種,例如炕桌,南方使用得不多,但黃花梨炕桌北方地區曾大量發現,原因是當時專門造來運銷北方。京師是全國的都城,四方奇貨,薈萃于此,應不止傢俱一項。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將無法解釋何以會在北京地區聚集了如此之多的蘇州傢俱。以明及清前期的黃花梨傢俱來說,據筆者估計,流傳到北京地區的數量要大於留存在南方的數量。

在廣東,16世紀的西洋人雖已在著作中講到有巧匠用硬木制架子床等傢俱,刻有崇禎庚辰(1640)年制于康署(德慶縣,屬肇慶府)款識的鐵力木大案是很好的證例。但廣州成為硬木傢俱重要產地則晚于蘇州。文獻記載有屈大均《廣東新語•木語•海南文木》條講到:“紫檀,一名紫榆,來自番舶,以輕重為價。粵人以作小器具,售於天下。花櫚稍賤,凡床幾屏案多用之。”長壽寺僧大汕,常指揮工人製造硬木傢俱,用以結交權貴,並出售牟利。李漁《笠翁偶集》也講到:“予遊粵東,見市廛所列之器,半屬花梨、紫檀。制法之佳,可謂窮工極巧。”屈大均、大汕、李漁都是康熙時人。廣州傢俱業的更大發展是在清中期以後,它在製造清式傢俱上所占的地位,遠比生產明式傢俱來得重要。它的傢俱出口也大於蘇州地區。

198011月,為了調查明式傢俱產地,巡視了集中在廣州、新會、雙水、石岐等處外貿倉庫,喜獲盡觀六七千件硬木傢俱。它們是七八年來幾處收購點的積累,數量可觀,足以代表珠江三角洲的廣式硬木傢俱。如據其風格加以類分,最早的製作年代可能早到18世紀初,差可視為明式的,僅占百分之三四,其餘悉為清式,包括不少具有殖民地色彩的晚清和民國製品。所用木材,大多數為紅木與新花梨,部分為鐵力木,純屬明式的黃花梨、紫檀傢俱連一件也沒有,亦未見有櫸木制者。這一批傢俱過目後,得出如下看法:時代較早的廣州硬木傢俱,即使堪稱明式,和流傳在北京的及東、西山所見的,不是一家眷屬。例如同為靠背椅,蘇州多燈掛式,廣州多一統碑式。蘇州的椅盤下多安券口,廣州的椅盤下只安一根直牙條。蘇州用棕藤軟屜,廣州用木板造硬屜。因此我們認為那些藝術價值很高,明式風格鮮明,具有代表性的明及清前期傢俱,它們的產地在蘇州而不在廣州。

徽州在晚明也是一個生產傢俱的地區。《雲間據目抄》講到徽州小木匠列肆松江郡治,出售嫁妝雜器,其技藝水準想不致太差,否則蘇松接壤,他們將無法與蘇州工匠競爭。另一方面,晚明徽刻版畫所反映的室內陳設,也是當時使用細木器的有力旁證。1956年我訪書皖南,考究的硬木傢俱已很難見到,只是寬廣而又深邃民居,安裝著製作精美的門窗櫺格,不由得使人相信當時一定陳置過許多明式傢俱。至今尚有深刻印象的是歙縣堨田村鮑家廳堂看到的一丈四尺長獨板面鐵力夾頭榫大條案,製作渾厚,圖案疏朗,是一件明代傢俱,惟線條處理予人一種生硬、不夠嫺熟的感覺。它尺寸巨大,搬運不便,故有可能是當地的製品。

婺源與徽州毗鄰,同屬皖南地區,近年始劃歸江西省,惟其文化、歷史淵源,與徽州實不可分割。1956年過屯溪時本擬往訪,因交通不便而未果。直到19869月,全國文物鑒定會議在婺源舉行,始償夙願。與會期間,參觀縣博物館藏品及居民多處,有三件明式傢俱值得一記。

其一 延村金姓羅漢床。身有束腰,鼓腿彭牙,內翻馬蹄。沿牙條及腿足邊緣起皮條線,在牙條上浮雕簡單的拐子紋。床面板心硬屜。圍子五屏風式,攢框裝板,落堂踩鼓。兩側扶手圍子前端不到床邊,縮進數寸,而底框伸出,做成半個雲頭。清代中、晚期南官帽椅扶手,有的採用相似的造法。床通體髹紫色籠罩漆,木材非硬木,紋理細而勻,可能為楠木或銀杏,隔漆不易辨認,但可以斷定不是櫸木,製作年代在清中期。

其二 豸峰村潘姓家鐵力翹頭案。案置放中堂迎面屏門前,長約六尺,高度則超過常規。夾頭榫結構,安管腳棖,透雕擋板。案面獨板,另拍翹頭。牙條特寬,殊覺笨拙,鏟地浮雕拐子式螭紋,其年代當為清前期。

其三婺源縣博物館圈椅。椅成對,前有大方腳踏,據稱得自溪頭村程汝繼家。程萬曆時人,曾任江西袁州知府。椅座有束腰,束腰上挖寬大的魚門洞。管腳棖上三面安裝壼門式券口,券口用料甚寬。座面板心硬屜。椅背及扶手特高,高到坐者須抬臂膀始能搭在扶手上。椅圈正面平直,圓中帶方,既不美觀,也不舒適。靠背板整板透雕雲紋一朵,下有亮腳。後腿上截高出椅座部分,兩旁安長條花牙。通身髹紫黃色漆,從剝落處可知其非硬木,亦非櫸木。惟究系何種木材,尚待辯認。其製作年代為晚明。

如上所述,可見蘇州地區的明式傢俱與皖南的明式傢俱有許多不同之處。前者多用櫸木,後者未見用櫸木;前者素木不上漆,後者多上色漆。前者床、椅多為藤編軟屜,後者多為板心硬屜。尤其在整體造型和各個部位的比例權衡上,後者無法與前者相比。翹頭案和圈椅背尺寸過高,看上去很不習慣,產生彆扭感。過寬的牙條和弧度變得不夠圓轉自如的圈椅月牙扶手,以及魚門洞、壼門券口輪廓等都予人一種生硬、欠成熟、土頭土腦,即北京匠師所謂的“怯”的感覺。於此我們又可以得出結論:造型優美、手法嫺熟的明代黃花梨和櫸木傢俱的產地在蘇州地區而不在徽州地區。


揚州工商業繁盛,清勝於明,但手工業早就達到了很高的水準。李漁《笠翁偶集》稱:椅、杌、凳“三者之制,以時論之,今勝於古;以地論之,北不如南。維揚之木器,姑蘇之竹器,可謂甲於古今,冠乎天下矣。”他推崇揚州木器為古今第一,甚至超過蘇州,可見評價之高。清初畫家蕭晨,揚州人,以人物著稱,畫史稱他“隱梓人中”。所制器物雖無由得見,應當是有較高成就的。1979年夏,曾到揚州調查明式傢俱,匆匆旬日,收穫不大,只在韋金笙處見到一對無束腰直棖加卡子花柞木方凳而已。

最後想談一談北京地區的明及清前期傢俱。現在的認識是一般民間日用品,就是當地製造的。至於黃花梨、紫檀等幾種硬木傢俱,除明、清宮廷作坊如御用監、造辦處在京製造過一部分外,大多數是從南方運來的。張瀚《百工記》有一段講到明代的北京器用:“自古帝王都會,易於侈靡。燕自勝國及我朝皆建都焉,沿習既深,漸染成俗,古今侈靡特甚。余嘗數游燕中,睹百貨充溢,寶藏豐盈,服飾鮮華,器用精巧,宮室壯麗。此皆百工所呈能而獻技,巨室所羅致而取盈。蓋四方之貨,不產于燕而畢聚于燕。”他的說法是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的。

自清中期以來,北京重紫檀、紅木而賤花梨,以致許多黃花梨都被染成深色。到本世紀三四十年代,黃花梨傢俱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魯班館、南曉市的傢俱店、舊木商,乃至打鼓商販,四出搜羅明式傢俱,主要是黃花梨器,所獲甚多。至1949年後才逐漸稀少起來。記得至少有五六個商販告訴我同一情況,即黃花梨等明式傢俱不僅北京居民家中有,遠近郊乃至京東的幾個縣也有,尤以運河經過的城鎮,或有水道與運河相通之處較多。後來經過親身調查,證明他們的話是正確的。據某些出售傢俱者回憶,聽祖輩講過,這些木器乃由運糧船從南方載來沿途出售的。通縣一地過去就發現過許多件黃花梨傢俱。筆者所藏的一對黃花梨杌凳,即由打鼓販王四從通縣買回來。同時,我亦曾在通縣買到黃花梨架子床上的透雕螭紋床圍子。連寶抵縣的臨河市鎮林亭口,過去打鼓商販也從那裡買到很多件黃花梨傢俱。

查明清史料,自明初到康、雍間,各朝均有明文規定,漕船軍夫可以隨船攜帶貨物,在沿途自由販賣,而且准許攜帶的數量,越到後來放的越寬,由弘治時的十石一直增加到雍正時的一百石。漕船搭載客商,代客銷售貨物,雖有明令禁止,但恰好從反面證明此種情況極為普遍。隨著許可定額的放寬,禁令只會日趨鬆弛。故漕運實際上對南北物產交流,促進沿河城鎮的經濟繁榮起過很大的作用。三百年的史料,和近年我們從運河故道居民瞭解到的情況相印證,完全符合,可以說明北京地區的明式硬木及櫸木傢俱,大部分為南方製造,利用漕運銷售到北方來。

概括地說,生產精製的硬木明式傢俱的時代和地區,可以縮短成一句 話——它主要是晚明至清前期,尤其是1617兩個世紀蘇州地區的製品。當然,從全國範圍來講,我們對傳統傢俱的調查研究,實在做得太少了,今後如能在這方面多做一些工作,相信會有重要發現,得到現在難以預測的收穫。

------選自《明式傢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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